上海海洋大学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向本馆自愿、无偿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受捐赠文献的工作,实施规范的审核和管理,特制订上海海洋大学图书馆文献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条捐赠文献接受原则
A.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符合著作法和版权法的图书;
2.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3.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和成套期刊;
4.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程度,内容与学校学科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各类文献;
5.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如果复本大于3册,将予以转赠(学生或学校教材科);
6.赠书的物理状况良好, 没有严重残破污损、装帧不缺页。
B.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出版物;
2.内容低下、陈旧、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
3.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
4.残缺破损,严重影响阅读的图书;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C.在接收境外出版物前将向学校外事处提交捐赠申请,报备审核通过后,图书馆委托具备文献进出口代理资质的公司办理进口事宜。
第二条捐赠文献处理与加工
1.所有捐赠文献,我馆一经接受,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对于捐赠文献,本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入藏原则决定捐赠文献的收藏、保管和技术加工的方式;
3.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对捐赠文献的登记工作;
4.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对入藏文献进行加工(加盖上海海洋大学图书馆藏书章、赠送章),文献分类编目,并按实洋收入馆藏。
5.对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文献,将予以妥善处理。
第三条捐赠文献后续利用
1.所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致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email、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联系,寄发致谢函或捐赠证书。对于数量巨大特别贵重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
2.图书馆网站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对选择入藏的赠书,将阶段性地在图书馆主页“捐赠文献”栏目上予以公布;
3.图书馆对于征集到的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以及海内外校友所著文献,专设“海大人文库”阅览室,予以陈列展示。其它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
第四条捐赠联系方式
1.捐赠地址及联系人: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图文信息中心106室,上海海洋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邮编:201306);联系电话:021-61900207;联系人:钱老师。
2.大批捐赠:可与图书馆联系,确定捐赠方式(上门接受捐赠或包裹邮寄)。
3.境外捐赠:我馆委托具有文献进出口代理资质的公司办理进口事宜,捐赠前请与图书馆联系。
(2017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