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览室一律凭读者本人有效借阅证在座位管理系统上刷卡选座并对号入室阅览。其他人员须经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室阅览。
二、阅览室陈放的各种书刊,仅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若要复印其中的内容,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复印借用手续。本馆的所有资料都必须在馆内复印,不得带出图书馆复印。
三、入室后请自行保管贵重物品。
四、书刊阅毕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五、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书刊上圈点、划线、裁剪等,一经查实,每发现1处,赔款1—5元;污损特别严重者,按该书刊原价的2—15倍赔罚。
六、如发生偷窃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在阅览时须保持室内环境的安静和整洁,请不要大声交谈;不要在图书馆内吸烟;请在阅览室外使用移动电话;入馆时,保持衣冠整洁;为保护书刊,请不要把食物、饮料带入图书馆。
八、请读者离开阅览室时带走所有个人物品,闭馆时图书馆管理员将把全部遗留物品清理到指定地点,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九、本管理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2017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