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借地点
图书馆各对外开架借阅的借阅室: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文史图书借阅室。
二、外借对象
在本校注册登记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进修生和留学生;在编教职工、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及本馆核准的校外读者。
三、借阅证件
凭学校统一核发的一卡通外借图书。
四、外借册数
在校学生、在编教职工最多借 30 册;临时人员最多借 5 册。
五、借期与续借
本馆各类图书的借期为 120 天。通过图书馆网站,网上可以续借一次,进行续借的时间为图书外借 60 天以后 120 天以内。在编教职工、研究生续借借期为 60 天,本科生续借借期为 60 天。
六、预约
在编教职工和研究生读者可以对本馆各类图书进行预约,每位读者可以预约 3 册图书。预约方式为:通过图书馆网站网上预约或到馆预约。
七、赔款及其它
1 、污损或遗失图书,根据《补充细则》进行赔偿。
2 、逾期不还的图书,需交逾期款 0.20 元 / 天。在每本图书逾期款未超过 30 元时,按实际金额支付。超过 30 元,一律按 30 元支付。
3 、损坏图书条形码的,每条赔款 2.00 元。
4 、私自把书带出库外,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情况严重者,将上报学校处理。
八、密集书库图书外借
密集书库外借图书请至总服务台预约,还书还回到总服务台。
九、其他
1.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停止双方借书 3 个月。
2. 读者借还书时应主动注意计算机屏幕上的个人信息,防止出错。
3. 读者借书时应检查一下所借图书,如发现有污损、缺页情况,应当场提出,以明职责。
十、本管理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